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时间怎么规定
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时间规定具有灵活性。与标准工时制不同,它没有固定的每日工作时长限制,主要适用于工作性质特殊、难以按常规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岗位。今天就和谱法邦一起了解下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时间怎么规定的吧!
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时间怎么规定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固定,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2、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3、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批准。
5、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一般不执行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法定节假日工作的除外。
6、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等。
不定时工作制下如何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可参考同行业、同岗位的工资水平,结合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业绩表现等因素。
由于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灵活,一般不按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工资模式计算工资,但法定节假日工作需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有上限吗
没有强制上限,但需满足“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的弹性要求。比如,某企业要求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连续工作24小时后休息48小时,虽无日上限,但需通过调休保障劳动者健康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