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公证,法院应如何认定其效力?
你好,因违背客观事实、侵害被遗漏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法院通常认定该公证存在重大瑕疵,对被遗漏的继承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相关遗产分配应该依法重新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52
2026-04-15
业主大会投票,能否随意使用第三方小程序?
你好,不能随意使用。业主大会使用第三方小程序进行投票,必须严格遵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明确规定,并且确保投票程序的安全、公正与可追溯。否则,相关投票结果可能因程序违法而被法院撤销。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29
2026-04-15
投保人与名义投保人不一致,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投保人与名义投保人不一致时,保险合同并不一定无效,如果存在合法授权、实际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并且不存在恶意串通、骗保等违法情形,合同通常认定有效;如果是无权代理、冒名投保或者缺乏保险利益,则合同可能效力待定或者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30
2026-04-15
平台单方变更用户协议管辖条款,对用户是否有效?
你好,这属于对用户重大权益的格式条款变更,没有对用户进行显著提示并取得用户明确同意的,该变更对用户不发生法律效力,用户仍然可以依据原约定或者法定管辖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11
2026-04-15
股东未能清偿贷款,公司为其担保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你好,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只要担保程序合法以及债权人是善意的,公司就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129
2026-04-15
五级伤残退休金低于伤残津贴,能否补差额?
你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五级工伤职工退休后,如果基本养老金低于原伤残津贴,你有权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刘凌 律师
执业
117
2026-04-13
停工留薪期满员工未返岗,公司也未通知,该如何处理?
你好,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员工没有返岗并且公司也没有作任何通知或者安排,很可能被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163
2026-04-13
离职时未休完年假,能否主张补偿?
你好,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没有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版)》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周美岑 律师
执业
114
2026-04-13
老人有退休金,子女能否不付赡养费?
你好,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老人有退休金,并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的直接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42
2026-04-13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能否平分?
你好,不一定能平分。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具体的分割比例并不是全部对半分,是由法院根据财产来源、婚姻时长、贡献、过错等多重因素综合裁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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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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