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起诉有时效吗 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起诉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很多人在维权过程中,经常面临时效限制与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的疑问,对此,本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劳动争议起诉有时效吗
有时效限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仲裁裁决生效或收到裁决书之日起计算。
如果的劳动关系存续期拖欠报酬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限。
劳动争议可以直接起诉吗
不可以,劳动争议需要遵循“先仲裁、后诉讼”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起诉
1、如果是当事人主动撤诉且未超仲裁或诉讼时效,可在时效内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起诉。
2、如果是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中途退庭等原因被法院按撤诉处理,可在时效内重新起诉。
3、如果撤诉前已超过15日起诉期限,再次起诉可能因超期被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