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五年合同辞职需付违约金,合理吗?
北京,北京,通州
劳动纠纷
2025-05-14 11:07:47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工作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若我在合同期内辞职,公司有权要求我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这种条款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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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五年合同辞职需付违约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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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华

帮助人数:7 人

你好,在大多数情况下,签订五年合同后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
1.服务期协议: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竞业限制条款: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复于 2025-05-14 11: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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