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离婚时,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是夫妻双方绕不开的核心问题。离婚后如何公平分割财产?哪些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本文结合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解析离婚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规则。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协议内容需要明确财产归属及债务分担。
2、如果协商处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财产性质、贡献度、子女抚养等因素判决,且优先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3、如果财产存在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增值部分,需要按出资比例分割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婚后双方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及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如果财产来源难以区分,一般推定为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要共同承担债务吗
夫妻离婚后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负债方单独负责。
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签名债务、事后追认的债务,或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
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双方可以约定债务分配比例,但该约定对债权人无约束力,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能力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