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订立的合同,签订地应如何确定?
你好,如果双方明确约定签订地,则优先适用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合同形式,结合承诺方所在地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左右 律师
执业
148
2026-02-05
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担保,责任该不该背?
你好,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名义提供担保的,另一方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需要结合实际判断。如果债权人不知情并且担保没有经另一方同意,另一方原则上无需担责;但是如果债权人善意且符合表见代理情形,另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袁满 律师
执业
126
2026-02-05
丈夫擅自抵押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配偶不知情,抵押权是否有效设立?
你好,夫妻一方擅自抵押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产,如果没有经过配偶同意,抵押权是否能有效设立取决于抵押权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抵押权人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并且没有重大过失,抵押权有效;反之则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依法被监管的财产抵押的,适用前款规定。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7
2026-02-05
仅向共同借款人之一催款,能否中断对其他借款人的诉讼时效?
你好,可以中断。债权人仅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主张权利,即可中断对所有连带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70
2026-02-05
共享单车突发故障导致摔伤,公司是不是要承担全部责任?
你好,共享单车突发故障导致骑行者摔伤的,运营公司一般需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如果使用者有一部分过错,责任可能按比例分担。如果运营公司已投保且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公司需在约定范围内先行赔付,剩余损失由运营公司按责任比例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149
2026-02-05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涉交通事故,未直接抚养方是否需担责?
你好,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涉交通事故的,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离婚并不消除父母的监护责任,没有直接抚养方不能以“未共同生活”为由对外免责,但是双方可协商内部责任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48
2026-02-05
保险期内发病,确诊及鉴定超期,重疾险理赔能否获支持?
你好,可以获赔。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已经出现重大疾病的显著症状,即便确诊或者鉴定时间超出保险期限,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标准,并且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法院通常支持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2
2026-02-05
祖父母照料孙辈的费用,能否主张返还?
你好,在孩子父母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孩子祖父母长期代为照料孙辈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比如生活费、教育费等,是有权向父母主张返还的;但是临时性、偶然性帮助照料产生的费用一般视为自愿付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154
2026-02-04
交通事故致伤残但未影响劳动能力,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你好,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伤残,没有影响劳动能力的,原则上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是该情况严重影响特定职业就业或者收入能力,或者有证据证明扶养能力确实下降时,法院可能酌情支持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刘凌 律师
执业
173
2026-02-04
退休返岗未重签合同,原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是否适用?
你好,退休返岗并且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原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双方转为劳务关系,但是没有重签劳务协议、重新约定薪酬,并且继续按原岗位、原标准提供劳务的,原劳动合同中的薪酬待遇条款原则上参照适用,单位不得单方降薪、扣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袁满 律师
执业
135
2026-02-04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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