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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剩25年,可自动续期吗?
你好,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剩余年限短不影响续期权利,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不用主动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王爽 律师 执业
122
2026-01-19
我名下的房子,弟弟装修后居住十年,产权归谁?
你好,房屋产权仍然是归你所有,弟弟长期装修居住并不改变所有权归属。但是你弟弟可以就装修投入等费用主张适当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127
2026-01-15
父母出资、子女登记,房子归谁?
你好,如果是婚前出资,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并且没有特殊约定,原则上视为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子女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袁满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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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离婚后房子归我,前婆婆要永久居住权,这合理吗?
你好,离婚后房子已经归你,前婆婆主张永久居住权既没有法律依据,也通常不合理,核心在于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严格法定条件,并且我国法律不承认永久居住权,你可以依法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左右 律师 执业
139
2026-01-12
离婚后未分割房产被擅自出售,如何维权?
你好,离婚后,没有分割的房产被擅自出售,你维权时需要分情况处理:如果买家是善意取得的房产,你可以主张分割售房款或者索赔;如果买家不构成善意取得,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且要求追回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马娇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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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我是城市户口,能否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你好,作为城市户口,你可以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并按照“房地一体、地随房走”原则取得对应宅基地使用权,也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并且且权利存续以房屋存在为前提,证书会作特殊注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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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所购房屋烂尾,银行仍催还贷,应如何处理?
你好,所购房屋烂尾但银行催还贷时,不能擅自停贷,之后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程序解除合同并且同步解除贷款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袁满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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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买的回迁房能办房产证了,卖家不配合该咋办?
你好,先尝试和卖家沟通,弄清楚其不配合的具体原因。如果能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卖家仍然不配合,你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且主张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你的诉求,而卖家仍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201
2025-12-04
离婚后,没有房产证的农村宅基地怎么分?
你好,农村宅基地无法直接分割所有权,但离婚时可协商或者通过诉讼处理房屋使用权及对应补偿。如果双方均为本村成员,可以协商由一方继续使用房屋及对应宅基地,该方需按房屋评估价值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如果有一方不是本村成员,非集体成员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此时通常判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本村集体成员的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杨建英 律师 执业
192
2025-11-29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付清全款后未办过户,该房屋所有权归谁?
你好,在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原则上仍归属原产权人,即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关键标志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而不是签订合同或者支付房款。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仲裁机构的裁决书等,明确判定房屋归你所有,即便未过户,房屋所有权也会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刘凌 律师 执业
177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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