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月后,公司以不合适为由拒转正,合法吗?
你好,公司以“不合适”为由拒绝转正是否合法,取决于公司是否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并提供充分证据。如果试用期已满三个月后才提出,通常不合法,员工应被视为自动转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2
2026-03-17
多年未休年假,离职时能否索赔?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从来没有主动安排年休假,也没有征得劳动者同意放弃休假,则必须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但是如果单位能证明已经安排了休假或者劳动者书面放弃休假,则可能无需支付。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杨建英 律师
执业
135
2026-03-17
发朋友圈称周末不接工作电话,公司解约违法吗?
你好,大概率违法。仅因发朋友圈称“周末不接工作电话”就解约,通常不构成合法解除。员工有权拒绝周末加班,并且言论没有诋毁公司、没有毁坏公司形象,解除行为不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31
2026-03-17
入职约定需发工作朋友圈,未发公司可否辞退?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布工作朋友圈属于工作职责,或者该要求超出合理的工作范围,则公司没有权力以员工没有发朋友圈为由辞退员工。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57
2026-03-13
酒后打车上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
你好,如果没有达到醉酒标准并且对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达到醉酒标准或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128
2026-03-13
提交辞职信当日遇车祸,单位是否承担工伤赔偿?
你好,提交辞职信当日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员工仍然在正常提供劳动并且事故符合“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等条件,单位仍然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事故发生于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者仅为办理离职手续后的返家途中,则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刘凌 律师
执业
184
2026-03-13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辞退怀孕女职工算不算违法解除?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旷工事实成立或者解除行为违反“三期”特殊保护规定,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果职工确有恶意旷工并且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则可能合法。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20
2026-03-11
单位因业务调整撤销岗位解除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协商直接解除或者调岗不合理,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果岗位撤销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并且协商未果,单位解除合同但是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追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左右 律师
执业
172
2026-03-11
提前下班遇车祸,同等责任属于工伤吗?
你好,提前下班遭遇车祸并且承担同等责任,如果符合下班时间的合理性、路线的正当性以及事故责任的法定条件,通常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提前下班没有合理理由或者超出合理路线范围,则可能影响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46
2026-03-11
离职后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你好,离职不影响申请资格,只要在事故或确诊之日起1年内提交申请,即使已离职仍可主张权利。同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工伤事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袁满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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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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