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开店中途退出算违约吗?
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如果合伙协议明确约定退出条件及程序,合伙人依约定退出不构成违约;如果协议未约定,则需要符合法定退伙情形,或在无约定合伙期限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确保不影响合伙事务执行,此时退出不构成违约。如果擅自退出且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妥善清算债务,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何宝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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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