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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查阅复制成为股东前的公司文件?
股东是否有权利查阅和复制取得股东资格以前的公司文件?
分类:公司法 时间:2026-01-141个回答
吴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1-14

你好,股东有权查阅、复制成为股东前的公司文件,法律没有限制知情权的时间范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三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可以查阅复制,会计账簿与凭证仅仅可以查阅,并且需要说明正当目的。公司能以股东存在不正当目的为由拒绝,被拒后股东可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

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的,适用前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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