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二审问题
136****6802
北京,北京,海淀
2025-08-14 10:35:57

夫妻15年前协议离婚,离婚时已就双方房产分配、银行存款、股票价值已做约定归,2025年女方诉男方,表示当年离婚时男方的股票关联银行账户上有存款,男方未披露,属于隐瞒财产。 男方在一审庭审当场提交了一份关联银行账户的流水,证明离婚协议签订后的三天内有一条转账5万元补偿金给女方的证据,证明并无故意隐瞒账户,当年离婚财产核查是女方主张,由女方检查股票价值,所以误认为女方已查核过关联银行账户。且当庭也提出女方自身也有股票账户,女方自身也没披露其股票账户的关联银行账户。 但最终一审结果认为:男方自己的银行账户未尽披露义务,直接判男方隐瞒财产,当年离婚之日的该账户全部余额(9万)要赔偿给女方。请问作为男方,现在发起上诉,还可以补充什么有力证据,证明无隐瞒行为。而该账户时隔多年余额已消耗,作为男方现在的配偶,如何保障现有家庭财产不被损害。
共 1 条回复
关于
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二审问题
的律师回答
注: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袁满

帮助人数:54 人

你好,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可以:
1、重新审查下当时的离婚协议,尤其是协议中关于财产核查的约定。如果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女方主导财产核查,且男方已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可证明男方已履行披露义务。
2、提供当时财产核查过程的记录,比如双方签字确认的财产清单、银行账户查询记录等,证明男方已如实披露其名下财产。
3、寻找当时参与离婚协商或了解双方财产情况的第三方证人,如婚姻调解员、律师、亲友等,提供证言证明男方在离婚时已如实披露财产。
4、你还可以进一步调查女方名下的股票账户及其关联银行账户,如果女方在离婚时也未披露其股票账户的关联银行账户,可证明女方存在同样过错。
针对保障现有家庭财产不被损害的问题,你可以:
1、与现任配偶签订一个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现有家庭财产的归属,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进行区分,避免现有家庭财产被女方追索。
2、对现有家庭财产进行公证,公证内容包括财产的来源、归属等,增强现有家庭财产的法律保护。
回复于 2025-08-14 15:56:19
咨询我

相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