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向公安机关查询他人身份信息?
你好,一般情况下,普通公民不能向公安机关随意查询他人身份信息,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比如办案需要、本人授权,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提供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刘凌 律师
执业
149
2026-03-13
货车驾驶员擅自载人致伤,运输公司是否担责?
你好,运输公司可能承担次要责任。驾驶员擅自载人行为与运输任务无关,既非运输公司指示,也没有以公司名义实施,且载人目的是为了个人便利,不是自身的职务行为。这种情况运输公司存在管理疏漏,可能要承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马娇 律师
执业
138
2026-03-13
公务员被行政拘留,是否还能任职?
你好,公务员被行政拘留后一般仍然可以继续任职,但是可能面临政务处分,并且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或者工资档次;如果被开除则直接解除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职。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45
2026-03-13
擅自涂鸦并走红,是否构成侵权?
你好,涂鸦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比如墙面修复费用,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如果修复费用达5000元以上,或者多次实施涂鸦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相应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9
2026-03-12
随意转发微信内容,是否侵犯隐私权等权利?
你好,随意转发微信内容可能侵犯隐私权、名誉权或个人信息权益,如果内容涉及私密信息或者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转发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84
2026-03-12
公交急刹车致老人受伤,责任如何承担?
你好,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使急刹车是紧急避险行为,只要未能证明乘客存在以下情形,公交公司均需要赔偿,当然,如果乘客自身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118
2026-03-12
乘扶梯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你好,一般情况下,经营场所管理者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管理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30
2026-03-12
中期结算款是否可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
你好,中期结算款一般不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当合同解除、工程停工、已完工程价款已确定且质量合格时,才可以就该部分款项主张优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马娇 律师
执业
163
2026-03-12
自媒体发布产品负面评价,是否构成侵权?
你好,如果负面评价基于客观事实并且没有恶意歪曲,则不构成侵权;如果存在虚构事实或者侮辱性言论,则可能侵害企业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43
2026-03-11
企业改制引发的员工与企业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你好,企业改制引发的员工与企业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需要根据改制性质以及争议内容综合判断。如果纠纷源于劳动关系调整,比如劳动合同变更、工资待遇争议等,属于劳动争议;如果涉及企业产权、资产处置等非劳动关系问题,则不属于劳动争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一款第九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袁满 律师
执业
136
2026-03-11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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