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结算款是否可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
承包方能否就中期结算款主张建设工程优先权?
分类:民法
时间:2026-03-12
共1个回答
马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12你好,中期结算款一般不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当合同解除、工程停工、已完工程价款已确定且质量合格时,才可以就该部分款项主张优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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