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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系统升级致理发卡被拒用,如何维权?
你好,商家没有权利拒绝。你可以先和店家沟通,要求恢复用卡或者退还余额;如果协商不成,你需要保留充值记录、合同、沟通截图等证据,拨打12315投诉,要求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如果商家仍然不配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店家如果是虚构升级或者恶意拒用还可能构成欺诈,你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吴璇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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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帮朋友解围遭群殴,反击致重伤,是否属于互殴?
你好,如果你是为了制止侵害、针对正在施暴者,以及手段适度,通常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你是主动殴打或者防卫明显过当,才可能认定为互殴或者防卫过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刘凌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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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赔偿已协商并签同意书,还能反悔撤回吗?
你好,一般情况下,已经签署并且履行的赔偿协议不能随意反悔;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比如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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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清明扫墓才发现祖坟被迁,该如何维权?
你好,这种行为构成明确的侵权,首先,你需要收集证据,包括对原墓址现状、新迁地址的影响,与逝者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当初修建坟墓的凭证等。之后与侵权人等进行过沟通,注意保留证据。联系村委会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或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不成功,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将坟墓恢复至原址原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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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原始森林公园拿鸟蛋被发现,算违法吗?
你好,违法,通常构成刑事犯罪。掏鸟蛋属于狩猎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繁殖资源。原始森林公园属于禁猎区,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原始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依法被划定为全年禁猎的“禁猎区”。在此区域内,任何形式的狩猎活动都是被禁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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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救人砸车窗,需要承担责任吗?
你好,在为抢救突发疾病者砸窗取AED的紧急情况下,该行为通常被认定为合法的紧急避险。砸窗者不需要对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有权向被救者请求适当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吴璇 律师 执业
144
2026-04-02
媒体号是前男友的,但是运营包括剪辑是我做的,他只是拍视频,这个账号归谁?
你好,你前男友是名义占有,但你是实际价值创造者,通常按使用权归你,所有权归注册人处理,你可以协商变更实名或者分割收益。目前来看,你的贡献值较大,如果协商不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你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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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居住证未满一年,能否认定为经常居住地?
你好,居住证本身没有满一年,不能单独作为认定“经常居住地”的直接依据,如果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在该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法院可以综合认定该地为经常居住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40
2026-04-02
在网上吐槽物业火了,算侵权吗?
你好,不一定,关键在于吐槽的内容和方式是否合法。基于事实的理性批评是正当维权,但是如果捏造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则可能构成名誉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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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高空抛物频发,物业未履职,是否应担责?
你好,物业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来防止高空抛物、坠物事件的发生。如果物业公司确实没有履行其法定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目难以追责,那么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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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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