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未满一年,能否认定为经常居住地?
居住证出具不满一年, 能否认定经常居住地?
分类:民法
时间:2026-04-02
共1个回答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4-02你好,居住证本身没有满一年,不能单独作为认定“经常居住地”的直接依据,如果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在该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法院可以综合认定该地为经常居住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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