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规则类似,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
你好,对于游戏规则、玩法机制等,一般属于构建游戏的操作方法,是公有领域的范畴,任何开发者都可以借鉴和使用。如果对方游戏具体的美术、音乐等高度相似,则构成著作权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马娇 律师
执业
152
2026-03-24
能否自行粘贴有机产品标签?
你好,自行粘贴有机标签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欺诈行为,面临行政处罚和消费者索赔的双重风险。经营者需要获取正规认证,或者在宣传中严格规避有机字样,进行真实合法的宣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05
2026-03-24
学生体育课受伤,校方是否必然担责?
你好,如果学生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校受伤,首先推定学校有过错;如果学校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如果学生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校受伤,一般需要由受伤学生以及其家长来证明学校存在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过错,学校才需担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16
2026-03-24
女方怀孕期间,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能否获得支持?
你好,同居关系可随时解除,不受怀孕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但是这一限制仅适用于合法婚姻,不适用于同居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左右 律师
执业
121
2026-03-24
农村闲置房屋出租未备案,是否违法?
你好,农村闲置房屋,尤其是宅基地住房,出租没有向政府部门备案,在多数情况下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可能不符合房屋所在地的地方性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版)》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36
2026-03-24
对方未按期支付装修款,我方能否留置剩余物品并暂停装修,直至款项付清?
你好,你有权暂停施工,但是能否留置剩余物品需要视物品所有权等情况而定,操作不当可能构成违约或者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11
2026-03-24
非亲缘城镇户籍受遗赠人,能否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你好,法律基于宅基地的保障属性和身份限制,严格禁止非亲缘关系的城镇户籍人员通过遗赠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左右 律师
执业
117
2026-03-24
安置房不在老人名下,老人就无权居住吗?
你好,安置房即使不在老人名下,老人也完全有权居住。子女以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为由拒绝老人居住,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02
2026-03-24
发对账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你好,如果对账函明确包含催收、付款请求,并且已经送达对方,通常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将从送达之日或者债务人签收之日起中断,并立即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37
2026-03-23
交通事故受伤后仍领工资,能否主张误工费?
你好,交通事故受害人即使受伤期间领取工资,仍然可能主张误工费,但是需要证明实际收入减少或者存在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的竞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左右 律师
执业
135
2026-03-23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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