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小区住房公共管道漏水谁来维修
的律师回答
注: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马娇

帮助人数:38 人

一般而言,若该公共管道处于质保期内,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此时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若已过质保期,依据《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公共管道作为公用设施,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出。若因你使用不当导致漏水,你需承担维修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咨询我

相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