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天口头约定没工资合法吗 如何维权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考察的重要阶段,但在求职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口头承诺3天不支付工资,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试用期3天口头约定没工资合法吗?劳动者如何维权?来看看具体的解答。
试用期3天口头约定没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也不例外。即使口头约定“三天无工资”,也会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劳动者如何维权
1、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直接沟通,明确要求支付试用期工资,并保留协商记录。
2、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如果投诉未果,劳动者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