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有哪些限制
在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上,许多人存在误区,认为宅基地“能像房产一样直接继承”。实际上,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其所有权归属与使用权继承存在严格的法律限制。本文将从发多角度为大家详细解答宅基地继承的相关问题。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与特定身份绑定。不过,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继承人依法继承房屋所有权后,可以基于“房地一体”原则继续使用宅基地。
宅基地继承有哪些限制
1、宅基地使用权仅能通过继承地上房屋获得。如果还房屋灭失,宅基地使用权即终止,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
2、继承所得房屋不得向非集体成员出售,否则交易无效。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继承其他宅基地时需符合“一户一宅”规定。若继承后超标准占用,需通过审批或置换解决。
4、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灭失后无法重建或翻修宅基地。
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