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公证,法院应如何认定其效力?
遗漏部分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公证,法院对其效力应如何认定?
分类:民法
时间:2026-04-15
共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4-15你好,因违背客观事实、侵害被遗漏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法院通常认定该公证存在重大瑕疵,对被遗漏的继承人不发生法律效力,相关遗产分配应该依法重新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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