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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后全款给我买了套房,丈夫要平分房产咋办?
你好,此事可解决,该房产不算父母对你的个人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但丈夫主张平分大概率不被支持。你父母婚后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若无书面约定明确只赠与你一人,依法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因房屋由你父母全额出资,且结婚仅2年,法院分割时会倾斜保护出资方权益。流程上,先收集父母全款出资的转账记录、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与登记情况;先与丈夫协商,提出按贡献比例分割(你占多数份额);协商无果可起诉,向法院说明出资背景与婚姻存续时长,法院会判决房屋归你所有,仅需给予丈夫少量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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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加名后就必须平分吗?
你好,此事可解决,加名后房产虽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并非必须平分。你婚前全款购房本是个人财产,婚后加名视为对妻子的赠与,房产转为共同所有,但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因房屋由你全额出资,且结婚仅3年,若妻子对房屋无装修、还贷等实际贡献,通常不会支持一半份额。流程上,先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证明婚前全款出资)、房产证(加名记录)、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及财产贡献证据。先与妻子协商分割比例;协商无果可起诉,向法院说明出资情况与婚姻时长,法院会据此酌定你获得大部分份额,仅需给予妻子适当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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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离婚后孩子渐大、开支增多,我能否要求超出协议的抚养费?
你好,你可以要求超出协议的抚养费,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如果孩子的开支增多是因为上学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实际需要超过了原定的抚养费数额,或者当地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使你有了一定的负担,那么你可以与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提交相关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孙兵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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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老人生前立有器官捐赠书,去世后家人不同意捐赠,能否撤销?
你好,原则上不能撤销,但实际操作中需履行法定程序确认捐献有效性。老人在签署器官捐赠时,需要经过家属知情并一致同意,确认捐赠的器官或者组织。老人去世后,家属可能无法接受器官捐赠,但是老人的捐赠意愿应当得到尊重和遵循。老人在生前没有自行撤销该捐赠意愿,去世后,相关机构可以按照捐赠书的内容进行器官捐献操作。如果家属强烈反对,也会存在撤销器官捐赠的情况。法律依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九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孙兵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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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弟弟生前没怎么照顾老人,又无遗嘱,能否少分遗产?
你好,如果你的弟弟具备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其他继承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事情属实,遗产分配时,法院可能会判决弟弟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你的弟弟不具备扶养能力或者条件,比如自身患有严重疾病,则可能不会少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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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子附带的停车位该如何分?
你好,首先需要明确停车位的性质,如果停车位具有单独的购置合同,能够独立使用并独立转让,则其不属于房屋的附属物,根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单独分割。如果停车位属于房屋的附属物,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将与房子一并处理,获房方可以给对方一定补偿。如果是婚前一方单独购买,极有可能是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分割,随房归属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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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离婚冷静期内丈夫新交女友,算出轨吗?
你好,一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婚冷静期虽然夫妻双方已经提交离婚申请,但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仍然是合法夫妻。对于你丈夫谈了新的女朋友,如果双方仅为情感交流,未逾越正常社交界限,一般不被认定出轨。但如果双方存在亲密接触、同居等实质行为,则构成过错,在财产分割时,法官会因此向你倾斜照顾,你也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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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丈夫骗我在白纸签名,后发现是借据,该借款协议有效吗?
你好,该协议原则上对你不产生法律效力,但你需要有力证明欺诈事实。你应该立即与丈夫就此事进行沟通,并通过语音、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他承认欺骗你签字的证据,同时保留借款协议的原件或者清晰照片,仔细审查其他内容的字迹,如果有其他证人,可以请求证人为你作证。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以及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个欺骗行为,决定是否撤销该协议。如果你没有有力的证据或者超出了撤销权行使的年限,那么该协议可能会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吴璇 律师 执业
164
2025-10-28
未办婚姻登记同居十年,属于事实婚姻吗?
你好,未办理婚姻登记同居十年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关键在于同居关系开始的时间。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开始的同居关系,双方在当时已经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比如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非近亲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可能被认定事实婚姻。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后开始的同居关系,即使同居了10年或者更久,在法律上也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仅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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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姐姐被家暴多年,能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吗?
你好,此事需结合情况处理,通常你不能直接代替姐姐申请,但可协助她维权。流程上,先安抚姐姐情绪,告知其人格权侵害禁令的保护作用,鼓励她本人申请;若姐姐因恐惧无法自行操作,你可陪同她收集证据(如家暴伤痕照片、医疗记录、邻居证言),并协助起草申请书,由姐姐签字后向其住所地法院提交。若姐姐完全无行动能力,你可尝试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申请,但需提供姐姐受胁迫无法自行申请的充分证据,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审查是否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该申请通常需由权利人本人提出,利害关系人申请需满足特定条件。
何宝 律师 执业
98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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