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缘城镇户籍受遗赠人,能否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你好,法律基于宅基地的保障属性和身份限制,严格禁止非亲缘关系的城镇户籍人员通过遗赠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左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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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2026-03-24
发对账函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你好,如果对账函明确包含催收、付款请求,并且已经送达对方,通常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将从送达之日或者债务人签收之日起中断,并立即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36
2026-03-23
未交物业费,物业拒交钥匙是否合理?
你好,收房交钥匙是你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与物业费交不交没有关系,物业不能也没有权利不给钥匙,你可以明确告知其违法,要求立即交钥匙,并且尽快补齐物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95
2026-03-23
朋友异地欠钱不还,可否在我方住所地起诉?
你好,如果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约定合法,则按约定走。如果没有约定,你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肖英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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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2026-03-23
口头约定利息,法院是否支持?
你好,口头约定利息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内容合法并且你具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微信、短信中有明确提及利息利率的对话、证人证言等,建议还是首选书面形式,避免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24
2026-03-23
以设备出资能否认定为履行出资义务?
你好,股东可以用设备等实物作价出资,这属于合法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只要该出资行为满足“可评估作价”、“可依法转让”以及“完成财产权转移手续”等法定要求,通常被认定为股东履行了其出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28
2026-03-23
盗窃未遂是否需负刑事责任?
你好,如果行为目标重大或者手段情节严重,即使没有得逞,也要面临刑事追究,但是处罚上可能会依法从宽。如果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则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仍然有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马娇 律师
执业
94
2026-03-23
项目参保职工未备案登记,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你好,项目参保职工未备案登记,不会自动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资格。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工伤发生在参保项目范围内。未能及时报备,是用人单位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其不利后果不应由不知情且无过错的劳动者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7
2026-03-21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你好,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一般不能作为管辖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28
2026-03-21
车辆在工地与铲车相撞,责任如何认定?
你好,如果是私自进入工地,工地已经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施工车辆进入,私自进入者通常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双方均存在重大过错,可能认定同等责任。同时,如果铲车驾驶人是为了履行职责,有可能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126
2026-03-21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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