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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设备出资能否认定为履行出资义务?
购买设备提供给公司是否可以认定为履行了出资义务?
分类:民法 时间:2026-03-23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23

你好,股东可以用设备等实物作价出资,这属于合法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只要该出资行为满足“可评估作价”、“可依法转让”以及“完成财产权转移手续”等法定要求,通常被认定为股东履行了其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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