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货车平台接单肇事,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你好,如果自用货车通过网络平台接单从事营运活动并且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拒赔,但是交强险可能仍需要赔付。具体赔付责任还是需要结合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是否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尽到免责条款说明义务来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孙兵 律师
执业
195
2026-02-27
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伤者医疗费应由医保还是车辆保险支付?
你好,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时,伤者的医疗费用通常应由车辆保险支付。如果伤者通过医保先行垫付了医疗费,医保部门有权向责任方追偿,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最终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91
2026-02-27
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身亡,意外险能否拒赔?
你好,如果被保险人无事故责任并且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证明免责条款有效性,可能获赔;如果被保险人对事故负有责任或者免责条款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可拒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马娇 律师
执业
156
2026-02-26
购车保险被捆绑销售,是否有权要求退款?
你好,你在购车过程中遭遇保险或这其他服务的强制捆绑销售,有权要求退还未经明确告知且非自愿支付的费用,你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不得将附加服务作为交易前提强制搭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96
2026-02-13
合同未约定转租,擅自转租是否合法?
你好,合同没写转租条款,擅自转租也不合法。没有经房东同意转租,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收回房屋;但是房东知情后6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通常视为同意转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吴璇 律师
执业
156
2026-02-12
离职后删除工作短视频账号里的视频,需要赔偿吗?
你好,需要赔偿。如果员工离职后擅自删除工作短视频账号内的视频,导致公司财产权益受损,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主要依据账号权属认定、侵权责任构成及损失范围界定等进行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凌 律师
执业
212
2026-02-11
乘长途空调大巴遇全程未开空调致中暑,能否要求退票?
你好,一般空调车票价中已包含空调服务成本,承运人没有开启空调属于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你有权要求退票,并且可以主张因没有开空调导致中暑的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一条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得加收票款。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77
2026-02-06
微信订立的合同,签订地应如何确定?
你好,如果双方明确约定签订地,则优先适用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合同形式,结合承诺方所在地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左右 律师
执业
176
2026-02-05
二手房买卖,买方未按约定付房款,是否需付违约金?
你好,买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支付房款,原则上构成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而是否支付、付多少,还是取决于合同约定、违约程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89
2026-02-04
装修方中途加价停工,合同无相关约定,该行为是否合法?
你好,如果你没有主动变更施工要求,装修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加价停工,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你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施工变更,装修方要求加价需要与你协商一致,协商不成时擅自停工可能承担部分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87
2026-01-30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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