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擅自抵押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配偶不知情,抵押权是否有效设立?
你好,夫妻一方擅自抵押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房产,如果没有经过配偶同意,抵押权是否能有效设立取决于抵押权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如果抵押权人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并且没有重大过失,抵押权有效;反之则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以依法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抵押,抵押权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经审查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已经解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抵押人以抵押权设立时财产被查封或者扣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以依法被监管的财产抵押的,适用前款规定。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90
2026-02-05
房屋被抵押无法办证,能退房吗?
你好,如果卖方没有告知抵押或者擅自抵押,属于欺诈或根本违约,买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出卖人已经告知,但是长期无法解押导致无法办证,合同目的落空,买方也可以退房。如果合同已经明示抵押并且买方自愿同意,一般不能仅以抵押为由退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175
2026-01-30
购二手房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剩25年,可自动续期吗?
你好,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剩余年限短不影响续期权利,期限届满可以自动续期,不用主动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王爽 律师
执业
199
2026-01-19
我名下的房子,弟弟装修后居住十年,产权归谁?
你好,房屋产权仍然是归你所有,弟弟长期装修居住并不改变所有权归属。但是你弟弟可以就装修投入等费用主张适当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166
2026-01-15
父母出资、子女登记,房子归谁?
你好,如果是婚前出资,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并且没有特殊约定,原则上视为子女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出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子女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袁满 律师
执业
202
2026-01-14
离婚后房子归我,前婆婆要永久居住权,这合理吗?
你好,离婚后房子已经归你,前婆婆主张永久居住权既没有法律依据,也通常不合理,核心在于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严格法定条件,并且我国法律不承认永久居住权,你可以依法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左右 律师
执业
212
2026-01-12
离婚后未分割房产被擅自出售,如何维权?
你好,离婚后,没有分割的房产被擅自出售,你维权时需要分情况处理:如果买家是善意取得的房产,你可以主张分割售房款或者索赔;如果买家不构成善意取得,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并且要求追回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马娇 律师
执业
187
2026-01-08
我是城市户口,能否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你好,作为城市户口,你可以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并按照“房地一体、地随房走”原则取得对应宅基地使用权,也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并且且权利存续以房屋存在为前提,证书会作特殊注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240
2025-12-22
所购房屋烂尾,银行仍催还贷,应如何处理?
你好,所购房屋烂尾但银行催还贷时,不能擅自停贷,之后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程序解除合同并且同步解除贷款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袁满 律师
执业
245
2025-12-05
买的回迁房能办房产证了,卖家不配合该咋办?
你好,先尝试和卖家沟通,弄清楚其不配合的具体原因。如果能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卖家仍然不配合,你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且主张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你的诉求,而卖家仍拒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235
2025-12-04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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