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继续使用商铺吗?
我租了商铺用于经营,租赁期内房东未经我同意擅自将商铺抵押给银行,现银行要拍卖商铺,我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继续使用商铺吗?
分类:房产纠纷
时间:2025-11-26
共1个回答
马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26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继续使用商铺。你租赁商铺在先、房东抵押在后,且已实际占有使用商铺,该租赁关系不受抵押权影响,银行拍卖不改变租赁合同效力。流程上,收集租赁合同、商铺占有使用证据(如缴费凭证)、抵押登记时间证明等,向法院或拍卖机构提出执行异议;若异议被驳回,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将依租赁与抵押的时间顺序及占有事实,支持你继续使用商铺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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