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还能迁回原户籍吗
离婚后户口通常可以迁回原户口。你需要先向原户籍地派出所咨询迁入政策,若同意接收,会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随后,持准迁证等材料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拿到迁移证件,再回原户籍地办理落户,完成户口回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何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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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且双方均有出资,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比如一方要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按一定比例共有等。如果协商无果,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如双方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等进行判决。若双方出资相近且无其他特殊情形,大概率会均等分割,即一方得房,给另一方房屋价值一半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王清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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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老公提离婚怎么办
依据《民法典》第1082条,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鉴于你老公主动提离婚,目前他的诉求大概率不会被法院受理。若你也想离婚,可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共同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能否与父母断绝关系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这种关系是无法通过个人意愿或法律手段来断绝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1.自然血亲关系拥有不可解除性,我国《民法典》第26条明确规定赡养义务的法定性,任何断绝关系的声明或协议均无法律效力。2.子女迁出户口、停止经济往来或长期分居,父母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仍然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袁满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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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女方退还黄金首饰吗
如果这些黄金首饰被认定为彩礼,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你与前妻结婚仅一个月就分居,符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情形,从该角度,你有权利要求前妻返还作为彩礼的黄金首饰。如果黄金首饰是你是出于表达爱意,在平常日子赠送,那大概率属于一般性赠与,难以要回。你可先尝试与前妻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收集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能证明黄金首饰性质及价值的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何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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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置房产再婚添加妻子名字产权她有一半吗
婚前购置房产的房产,再婚添加妻子名字并不代表妻子自动拥有房产的一半所有权,按照法规规定,这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使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的产权份额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1.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加名过程中双方明确约定了各自的份额,离婚时就要按照比例分割;若是没有明确分割,也不代表是一人一半,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来决定具体的份额。2.法院综合考虑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有无过错方等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杨雪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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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和他人生孩子可以上户口吗
可以上户口,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法律权利,包括上户口。如果孩子随母亲落户,需要准备出生医学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本、非婚生育子女声明,向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如果随父亲落户,除上述材料外,还得提交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司法鉴定书,再向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肖英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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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跑五年不回来如何办离婚?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您的妻子下落不明已满5年,您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如果对方未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杨雪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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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逾期会不会影响妻子的信贷
1.丈夫逾期一般是不会直接关联到妻子的征信记录,征信记录是跟随个人的,丈夫和妻子的征信记录是独立的。2.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会产生一定影响,若贷款是夫妻共同申请的,或妻子作为共同还款人在贷款合同上签字,那么丈夫的信贷逾期会影响妻子的征信记录;若贷款是以丈夫个人名义申请,但贷款资金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可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信贷逾期妻子也会受到一定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周美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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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如何争取自建房权益
外嫁出去的女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自建房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村委会反映问题。2.向乡镇政府申请。3.向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行政处理。4.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处理。5.寻求司法救济。6.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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