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赠与女方,赠与人以穷困抗辩权主张撤销,能否支持?
将婚前房产赠与女方,现以“穷困抗辩权”要撤销,能支持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6-03-30
共1个回答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6-03-30你好,法律上一般不予支持。穷困抗辩权目的是在保护赠与人的基本生计,而不是为其提供反悔已履行赠与的理由。在赠与完成前,赠与人可据此抗辩不再履行;在赠与完成后,则通常无法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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