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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又要求考勤打卡,合理吗?
你好,如果存在松散打卡、以任务成果考核为主、不与旷工或者全勤奖强挂钩,属于企业正常管理,一般是合理的。但如果公司强制固定上下班时段打卡、以打卡时长记旷工、扣工资、变相限制休息或者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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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便利店店长离职,其工资能否扣除固定资产损耗?
你好,用人单位不得仅以“固定资产损耗”为由随意扣除离职店长的工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店长存在过错导致固定资产损失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扣除部分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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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需要赔偿吗?
你好,劳动者因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尽到基本职责要求,存在重大过失,一般需要向单位赔偿实际损失,如果情节较轻,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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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被辞退,能否主张赔偿金?
你好,如果你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关系终止,按劳务关系处理,一般不支持赔偿金;如果你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仍在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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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有工资、交社保就一定是劳动关系吗?
你好,有工资、交社保不一定构成劳动关系,二者只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参考凭证,劳动关系成立需同时满足3个要件: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单位劳动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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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提前8小时上夜班,途中出事算工伤吗?
你好,如果提前8小时上班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要求,或者存在长期惯例,且途中发生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提前上班的行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预备行为,与工作存在直接关联。但如果提前8小时上班完全是员工个人原因,比如办私事顺路到单位,则该提前行为与工作无关,途中出事通常难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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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自揽安装工程,雇工受伤是否属工伤?
你好,自然人自揽安装工程的雇工受伤,因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通常不认定为工伤,但是可以依法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发包方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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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公司以“不能胜任此工作”将我开除,需要赔偿吗?
你好,取决于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如果公司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直接解除,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程序合法,公司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205
2025-12-23
孕期被企业开除,可主张哪些赔偿?
你好,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孕期员工可主张以下赔偿: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是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损失;三是如果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补发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马娇 律师 执业
203
2025-12-19
员工面试隐瞒怀孕,公司开除需赔偿吗?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员工在面试或者入职时隐瞒怀孕事实,不能构成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公司在无其他合法事由情形下开除员工的,需要按双倍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赔偿金,并且可能承担三期工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231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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