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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不能胜任此工作”将我开除,需要赔偿吗?
公司以“不能胜任此工作”将我开除,需要赔偿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2-231个回答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2-23

你好,取决于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如果公司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直接解除,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程序合法,公司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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