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顺风车受伤,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取决于平台是否存在过错。在规范的顺风车信息服务系统下,平台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平台在审核、管理等方面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121
2026-03-30
自愿施救致救助人损害,受助人是否担责?
你好,救助人应当首先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法赔偿的情况下,作为受益人的受助人,应当对救助人给予适当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7
2026-03-27
主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你好,主债务人破产后,这并不自动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就未获清偿的债权部分,继续向担保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125
2026-03-27
约定住所地管辖,地址变了该找哪个法院?
你好,一般情况下应以协议签订时的住所地为准,即使该住所地后续发生变更,管辖法院通常也不随之改变,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150
2026-03-27
休过婚假产假,是否影响年假?
你好,婚假、产假和年休假是三种独立的法定休假制度,休了前两者的假并不影响休年假。如果公司以此为由拒绝你的休假,你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你的权益。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版)》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杨建英 律师
执业
116
2026-03-27
网售农产品运输变质,商家是否担责?
你好,商家需要对你负责,你不需要找物业公司说理,直接找商家主张自己的权利,商家承担责任后,可以找物业公司解决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周美岑 律师
执业
155
2026-03-27
提交辞职信后反悔,OA未审批完结能否撤回?
你好,提交书面辞职信后反悔,不能单方撤回。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撤销申请,必须获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原辞职申请将继续生效,双方劳动关系将在劳动者通知的日期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何宝 律师
执业
129
2026-03-27
商家贴“偷一罚十”,真的有效吗?
你好,商家并没有罚款权,该告示属于无效格式条款,遇到这种事,商家只能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发现盗窃应当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何宝 律师
执业
117
2026-03-27
老年人能选择自己的监护人吗?
你好,可以,当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能自主选定自己的监护人,法律上叫“意定监护”,并且优先于法定监护。但是如果老年人神志不清,失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则按照法定或者之前的意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马娇 律师
执业
144
2026-03-27
合同主体与用工主体不一致,拖欠工资该向谁要?
你好,签约主体通常是第一责任人,实际用工主体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支付。如果双方均拒绝支付,你可以收集好证据,果断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将相关单位一并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18
2026-03-27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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