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表决通过 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法”),标志着我国市场竞争规则体系迎来重大升级。新法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一、首创“数据不正当竞争”专章
新法首次设立独立章节规范数据领域竞争行为,明确三类新型违法行为:
数据爬取滥用:未经许可恶意抓取他人平台核心数据,或利用技术手段规避防护措施的行为;
算法共谋垄断:禁止经营者通过算法协同实施价格固定、市场分割等隐性垄断协议;
这一设计回应了平台经济中数据权属模糊、算法隐蔽操控等痛点,为全球数字竞争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二、强化平台责任,规范“守门人”行为
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载体,平台既是创新的推动者,也是不正当竞争的高发地。新法通过三方面举措压实平台责任:
明确平台“守门人”义务,要求平台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混淆、虚假交易等行为时,必须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细化平台规则制定权边界,禁止平台通过算法、评分机制等手段强制商家接受不合理条款,例如通过流量分配逼迫商家“亏本促销”;
扩大平台连带责任,若平台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蔓延,将面临更高层级的行政处罚。此举将促使平台从“被动放任”转向“主动治理”,为平台内经营者营造清朗的交易环境。
三、明确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
1、混淆类行为:将他人商标、商品名称、企业名称设置为搜索关键词,误导消费者的,构成混淆类不正当竞争;
2、数据权益保护:禁止以欺诈、胁迫或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数据,打击“爬虫”“数据劫持”等新型侵权;
3、恶意交易行为:明确平台商家通过虚假交易、刷单、恶意退货等方式提升排名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四、增设“竞争合规激励机制”,推动企业自我规制
首次以立法形式鼓励企业建立内部合规体系:
1、合规承诺从轻处罚:对主动整改并落实合规措施的企业,可依法减轻行政处罚;
2、发布国家级合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将制定行业合规指引,明确“安全港”规则边界;
3、引入第三方评估认证:通过专业机构认证的合规体系,可作为责任减免的参考依据。
来源: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