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携带进出境物品的原则是什么 走私行为如何认定
在全球化的当下,跨境出行与邮寄愈发频繁,个人携带物品进出境的相关规定也愈发受到关注。那个人携带进出境物品的原则是什么?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走私呢?来看看具体的回答。
个人携带进出境物品的原则是什么
1、旅客携带的物品须为“自用”,包括本人使用或赠与亲友,且数量需符合“合理”标准。
2、所有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需要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配合查验。
3、不超过相关的免税额度限制。
4、象牙、濒危动植物制品、未申报的烟草酒精等均属禁限类物品,不得携带进出境。
走私行为如何认定
1、行为人明知所携带物品为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仍通过藏匿、伪装、伪报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2、未经许可运输、销售保税或减免税货物。
3、在设关地点通过隐瞒、伪造单证等方式逃避查验。
4、伪报价格、数量,导致应缴税额达到法定标准。
走私行为如何处罚
如果走私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海关可责令退运、没收物品,并处偷逃税额3倍以下罚款。如果走私行为犯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