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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单位可否降低工资?
你好,一般不可以。如果因孕期健康需要调整岗位,用人单位应当与女职工协商一致,并且新岗位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原岗位标准。用人单位擅自降薪的行为属于违法,女职工可要求恢复原工资并补发差额,甚至主张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马娇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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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简历美化隐瞒多次被开除,公司辞退是否合法?
你好,如果员工故意隐瞒与录用直接相关的关键工作经历,比如频繁跳槽记录,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明确告知如实陈述义务和虚假陈述后果,则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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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
为上司买早餐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你好,为上司买早餐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可以向上司索要赔偿。能否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要素综合判断,而为上司买早餐受伤的行为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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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
员工前期放弃社保,后补缴的,滞纳金由谁承担?
你好,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无效,补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应当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劳动者一般不需要分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袁满 律师 执业
140
2026-03-05
上班迟到途中遇车祸,是否认定为工伤?
你好,如果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职工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并且事发时间属于合理上下班时间、路线为日常惯用或者合理路线,则可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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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否自动终止?
你好,即使达到退休年龄,如果双方同意继续工作,可能转为劳务关系。如果员工未享受养老保险,即使退休年龄到了,劳动合同并不自动终止,公司不能单方面终止。此外,合同中的约定也很重要,如果有特别条款,可能影响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38
2026-03-05
公司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产生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导致继续缴纳社保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劳动者一般不需要返还或者承担该部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周美岑 律师 执业
102
2026-03-05
工作量饱和拒接新任务,公司能否单方解约?
你好,因工作量饱和拒绝新增任务时,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雇并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对工作安排合理性存在争议,优先通过协商或者劳动仲裁程序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左右 律师 执业
134
2026-03-04
员工辞职拒不交接造成单位损失,是否应赔偿?
你好,员工辞职后拒不交接并且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以及需要通过合法程序举证证明过错、损失以及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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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事故原因不明,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能否认工伤?
你好,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且事故原因不明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伤害并非工作原因导致,可能不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68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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