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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后续产生的社保费用由谁承担?
你好,公司没有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的,后续产生的社保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如果员工已经明确离职并且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要求员工承担多缴的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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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快递员未签合同且关联多家公司,工伤谁负责?
你好,快递员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实际用工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果关联公司仅为业务合作方并且没有实施劳动管理,法院通常仅认定实际用工单位担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周美岑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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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
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需赔偿一个月工资吗?
你好,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离职,原则上不需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因此导致用人单位产生实际损失并且能举证证明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左右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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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休息时在宿舍摔伤,能否认定工伤?
你好,休息时在宿舍摔伤通常不认定为工伤,只有在宿舍被认定为工作场所延伸并且与工作直接相关时,比如在宿舍加班,才可能符合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何宝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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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试用期内未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扣发工资吗?
你好,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单纯以“未完成工作任务”为由随意扣发工资。如果扣发工资导致劳动者实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缺乏合法依据,则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绩效考核规则,且扣减后的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则可能视为合法管理行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袁满 律师 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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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又要求考勤打卡,合理吗?
你好,如果存在松散打卡、以任务成果考核为主、不与旷工或者全勤奖强挂钩,属于企业正常管理,一般是合理的。但如果公司强制固定上下班时段打卡、以打卡时长记旷工、扣工资、变相限制休息或者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155
2025-12-30
便利店店长离职,其工资能否扣除固定资产损耗?
你好,用人单位不得仅以“固定资产损耗”为由随意扣除离职店长的工资。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店长存在过错导致固定资产损失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扣除部分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5
2025-12-30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需要赔偿吗?
你好,劳动者因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没有尽到基本职责要求,存在重大过失,一般需要向单位赔偿实际损失,如果情节较轻,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53
2025-12-30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被辞退,能否主张赔偿金?
你好,如果你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关系终止,按劳务关系处理,一般不支持赔偿金;如果你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仍在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129
2025-12-27
有工资、交社保就一定是劳动关系吗?
你好,有工资、交社保不一定构成劳动关系,二者只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参考凭证,劳动关系成立需同时满足3个要件: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单位劳动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从事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163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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