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公司被扣押了身份证,这合法吗?
你好,公司HR扣押你身份证原件的行为不合法,你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回身份证。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你可先与HR或公司管理层沟通,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要求立即归还身份证;若公司拒绝,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并依法给予处罚;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返还身份证并赔偿因扣押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条款直接针对用人单位在招聘环节的不当行为进行约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司扣押身份证明显违反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此条规定明确了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的行政责任,进一步表明公司扣押你身份证的行为不被法律允许。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34
2025-09-02
公司调动工作地址,超过多少公里可以拒绝
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存在因为距离而拒绝公司调动,不过此问题的核心在于“是否实质性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是否给劳动者履行合同带来重大困难”,如果此次工作调动导致了你的通勤时间、生活成本等的变动,可以和公司协商且有权拒绝此次调动,如果是因为公司地址的变动导致的工作调动,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时,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N或N+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250
2025-09-01
在公司干了十三年,没有买社保,现在辞职有没有赔偿,该怎么办?
你好,在公司干了十三年没缴社保,这是违法的,现在辞职有权要求赔偿,且补偿力度很大。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随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王子睿 律师
执业
21
2025-09-01
中间停了四年医保,后来续缴至退休满三十年,能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你好,按照一般规定,医保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虽然中间有四年停缴,但只要后续继续缴费,之前的缴费年限依然有效,到退休时累计满三十年,通常是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蔡荣凤 律师
执业
21
2025-09-01
工伤如何认定?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你好,在工程公司受伤,可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依据相关法规,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从事与工作相关预备、收尾工作时受伤等情况,应认定为工伤。流程如下:若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请,你或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常见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规定了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和时间要求。
何宝 律师
执业
43
2025-08-2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你好,公司的这些行为严重违法,你老婆可依法维权。孕期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公司不得施压逼其辞职,也必须批准产假并依法支付待遇。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怀孕情况、公司施压及拒绝产假的证据,如劳动合同、产检报告、聊天记录、邮件等。然后,尝试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其违法之处,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批准产假并支付赔偿。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此条明确限制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等特殊时期的解除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强调对孕期女职工就业权益的保护,公司逼辞职、不批产假等行为违反此规定。
程鸿宇 律师
执业
33
2025-08-29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如何维权?
你好,被拖欠工资5万余元长达两个月,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首先,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等。之后,可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还能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通过这些流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明确工资支付形式与禁止拖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为劳动者追讨欠薪提供有力法律支撑,明确单位违法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刘凌 律师
执业
55
2025-08-29
公司经营不善,降公积金,暂扣绩效,违法吗?
你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得连续两年亏损,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再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才行,否则擅自降低就是违法。至于暂扣绩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依法制定且公示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绩效工资发放和考核标准,公司因经营状况依此暂扣,有一定合理性。但要是没有相关明确约定,公司擅自以经营不善为由暂扣,那属于无故克扣工资,是违反了《劳动法》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何宝 律师
执业
33
2025-08-29
退休时补缴了用人单位欠缴的医保费,能否追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你好,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退休时自行补缴了用人单位欠缴的医保费,完全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且诉讼时效不受传统2年限制。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马娇 律师
执业
45
2025-08-29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不是同月参加的,社保征收部门应该负什么责任?
你好,社保征收部门在社会保险费征缴中,有依法按时足额征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等职责。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时间不一致,且无合理理由,需看具体情况分析社保征收部门责任。要是因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等自身原因导致险种参保时间不同,社保征收部门通常无责。但要是征收部门存在工作失误,如信息登记错误、审核把关不严,或者未依法履行催缴、监督等职责,致使参保时间混乱,那就需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53
2025-08-29 已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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