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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自何时起设立生效 成立要件是什么

来源:谱法邦时间:2025-04-10

    抵押权自何时起设立生效?抵押权一般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但设立时间根据抵押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具体关于抵押权及成立要件是什么相关问题,本文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大家。

    抵押权自何时起设立生效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或自登记时设立。

    1.对于不动产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对于动产以及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3.对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1.主债权的存在

    2.抵押标的的存在(不动产或动产)

    3.抵押权的设立

    4.抵押人的主体资格

    5.抵押物的合法性

    6.价值评估的公允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表明,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等动产,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即设立,但如未进行抵押登记,则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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