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9万元手镯退货遇阻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纠纷频发,尤其是涉及高价商品的退货争议,往往成为矛盾焦点。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消费者因网购价值9.15万元的手镯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却在退货过程中遭遇商家以“划痕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退全款。法院最终判决商家全额退款。
2024年3月,刘女士通过某网购平台在“星悦首饰官方旗舰店”购买一款奢侈品手镯,支付9万余元。因手镯的佩戴效果和实际不符合,商品还在“7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内,刘女士果断在网购平台上发起了退货退款申请。商家同意退货,并明确要求刘女士通过指定的物流企业上门取件退回,且说明“不要自行退回”“物流公司会核验商品状态”。
次日,物流人员上门取件,当场检查商品并拍照确认商品状态。两天后,商家却以手镯存在试戴痕迹和划痕为由,拒绝退款并将商品寄回,理由是:“退回的作品经验收有试戴痕迹,手镯上有明显划痕,需要由珠宝工艺师进一步评估,因为平台退款有时间限制,我们先暂缓您的退款。”刘女士在商品拒收后,商家依然没有退款。
刘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星悦公司退货退款。
法院最终判决商家全额退款。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退货过程中商品损毁风险的承担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4条规定的“风险转移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至买受人。本案中,刘女士将手镯交付给商家指定的物流企业时,物流人员已完成现场核验并确认商品状态,这一行为实质上代表了商家的验收。因此,商品在交付后产生的损毁风险应由商家承担,而非消费者。
法院进一步指出,商家在退货流程中设定了特殊规则:指定物流、明确指引消费者配合物流公司核验,并承担运费。这些安排表明商家对退货风险已有充分预判和控制能力。而消费者严格按照商家指引操作,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商家事后以划痕为由拒退全款,却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划痕系消费者造成,亦无法证明商品在交付时已存在瑕疵,故其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来源:环球网 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