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因工受伤后依法应享有的权利,赔偿的标准以伤残等级和工资为基准计算。关于工伤如何赔偿?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对方不给钱的问题很多人还不是特别了解,对此本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伤残补助:按伤残等级对应本人工资的倍数计算。
2、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或单位补足;五级至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支付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则无津贴。
3、医疗即康复费用: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
4、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可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就业补助金。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1、与单位沟通处理,明确告知单位违约后果,要求限期履约。
2、通过工会、基层调解组织协调,促成补充履行协议。
3、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款。
4、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在仲裁时效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协议并支付逾期利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撤销工伤赔偿协议吗
如果工伤赔偿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劳动者可以相关的机构请求变更协议或者撤销协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