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强制执行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希望终止强制执行程序,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提交相应材料。针对相关的问题,谱法邦做了详细的解答,供参考。

如何撤销强制执行
1、如果申请人认为无需继续执行或者双方已达成和解,可以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
2、如果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因错误被上级法院撤销,执行程序自动终止。
3、被执行人已完全履行义务,法院可裁定终结执行。
4、存在其他的法定情形也可以撤销强制执行。
撤销强制执行需提交那些资料
1、撤销申请书,需要包含申请人基本信息、案号、撤销理由等内容,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等(若为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履行或和解证明,包括支付凭证、和解协议、执行和解履行完毕的证据等。
4、原执行文书及生效证明,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仲裁文书需附送达回执或生效函件。

撤销程序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1、将上述材料递交至负责执行的法院。
2、法院收到材料后,会核查撤销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可能要求补充证据;
3、如果符合相关的条件,法院将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如果材料不足或事由不成立,可能驳回申请;
4、如果是因和解或履行完毕撤销,申请人可在对方反悔时重新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