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要件
一般来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需要满足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四个因素,下文可供参考。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要件
1、主体要件:实施行为的“经营者”,也就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关键点在于是否从事了市场经营活动。
2、主观方面:行为人的心理状态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一般包括明知行为会损害他人权益仍希望或放任发生的故意态度,以及应当预见而未预见,或已预见但轻信能避免的过失性态度。
3、客观方面:具体的行为与违法性,指行为人具体实施了的行为,可能涉及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比如商业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或者违反基本原则,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或公认的商业道德。
4、客体要件: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有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需要注意的是,损害后果不仅包括已经发生的实际损害,也包括足以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
如何证明不正当竞争行为
要证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首先应该证明存在竞争关系,也就是要证明都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市场主体,且存在竞争关系,竞争关系并不要求双方业务完全一致,只要在争夺相同的交易机会或客户群体,就可能被认定存在竞争关系;收集证据,一般存在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要收集好能证明该行为的证据,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有合同、账册、信函等书证;侵权商品本身等物证;电子邮件、网页、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消费者的权益,拨打12315热线,群体可以带来的更好的鉴定意见。
如何避免不正当竞争
如何可以避免不正当的竞争,需要通过正当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1、企业方面,建立完善的竞争合规制度,与员工、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监控竞争对手行为,发现不正当竞争及时取证并举报。
2、消费者方面,遇到虚假宣传、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业协会应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避免恶性竞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