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网络试镜诈骗,该怎么应对?
一旦遇到疑似网络诈骗,建议采取以下相关措施,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1、立即报警,详细陈述受骗经过,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立案调查,追踪犯罪分子。2、冻结账户:立即联系相关机构,申请冻结账户,阻止资金进一步流失。3、收集并妥善保存所有与诈骗相关的证据,包括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4、若公安机关未能及时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可通过上级机关、监管部门或媒体等渠道反映情况,要求加强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力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刘凌 律师
执业
阅读:36
时间:2025-05-17 15:18:09
与未成年自愿发生关系法律怎么判
与未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的法律判定,取决于未成年人的年龄以及行为人的知情和职责情况。1、未满14周岁,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2、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若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情节恶劣(如胁迫、多人参与等):可能以强奸罪论处。3、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未成年人存在智力障碍或无法表达真实意愿:可能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阅读:40
时间:2025-05-17 15:11:55
入职近半年,突遭公司解雇通知,合理吗
入职半年突然被解雇,首先要先明确是否是因为你自己本身原因被解雇,如果不是,工作满一年会有一个月的补偿,不满一年但有六个月会按一年算,如果不满六个月,公司应给半个月的经济补偿。若是因为过失性辞退被开除,就不会有赔偿。1.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方案;2.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左右 律师
执业
阅读:47
时间:2025-05-17 15:04:41
离婚后我被判给父亲但是母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追讨抚养费吗?
成年后一般不能追回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人不满足这个条件,除非存在例外情形。1、如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明确约定母亲需支付抚养费,且其未履行,成年后,你可主张继续履行。2、如果成年后仍属“不能独立生活”,可继续要求抚养费。3、如果母亲在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且你已独立生活,法院可能驳回诉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阅读:270
时间:2025-05-16 16:36:04
查封扣押的保管费用由谁承担
不需要自己承担,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时,保管产生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行政机关违规要求当事人承担保管费用,当事人有权利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刘凌 律师
执业
阅读:184
时间:2025-05-16 16:31:17
一年租期满续租没签合同交了租金,中途退租会退钱吗
提前一个月通知退租,如果房东同意且无违约情形,可要求退还押金及未使用的租金。需要通过微信或邮件提前一个月明确告知退租意向,并截图保存证据,主动与房东协商退还押金及未使用租金,建议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后续的纠纷。如果合同有约定,可能会扣除一定的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左右 律师
执业
阅读:184
时间:2025-05-16 16:26:29
合资房产能否强制拍卖?
合资房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强制拍卖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但需及时通知共有人。若共有人之间达成协议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且该协议得到债权人的认可,则法院可认定协议有效,此时法院的执行效力仅限于被执行人按协议分割后所享有的财产份额。此外,如果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会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阅读:36
时间:2025-05-16 13:30:21
丢手机有监控,对方不还,警方不介入,怎么办?
1、如果手机丢失后,在监控中看到有人捡走并拒不归还,可以尝试试通过监控录像、社交媒体或其他途径找到拾得人,并与其沟通,要求其归还手机。2、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介入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3、若经过警方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失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拾得人归还手机并赔偿相关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失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监控录像、报警记录等,以证明拾得人的侵占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阅读:46
时间:2025-05-16 13:23:19
在上班时间外出抽烟时摔伤,这种情况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是工伤。最大的争议在于:1、员工是在抽烟而不是在工作;2、员工受伤地点不在办公室内。总的来说,员工在未完全脱离工作场所的合理区域情况下,利用工作时间或合理的间歇休息时间,在办公室外吸烟,员工行为实质上属于实现自己的休息权,应当认为是工作的延续,因此员工因在办公室外吸烟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刘凌 律师
执业
阅读:37
时间:2025-05-16 10:27:30
跨境转让债权是否应通知债务人
要通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无论转让是否涉及境外主体,均需向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即使债权在跨境情况下进行转让,只要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就没有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袁满 律师
执业
阅读:50
时间:2025-05-15 16:55:23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