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唤流程是什么 可以不去吗
警察传唤是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时常见的执法手段。关于警察传唤的流程以及是否具有强制性,很多人都还不是特别了解。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为大家详细解析传唤的流程及不去的法律后果,供大家参考。
警察传唤流程是什么
1、书面传唤
办案人员需要经派出所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出具《传唤证》并载明传唤事由、地点及时间。被传唤人要在证上签字确认到案与结束时间,如果拒绝签字的由民警注明。
2、口头传唤
口头传唤适用于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警察出示警官证后,表明身份并告知传唤理由和依据,就可以要求其到案。
可以不去吗
不可以,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或逃避传唤的,民警可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警械实施强制带离,并且该行为会被记录为抓捕到案,直接影响自首情节认定。如果是因为突发疾病、紧急事务等,要及时与传唤机关沟通并提供相关的证明,申请调整时间。
传唤有时限吗
传唤时限方面,治安传唤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果案情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不超过24小时。
刑事传唤一般不超过12小时,如果是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最长不超过24小时。
不管是哪种传唤,都不得以连续传唤变相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