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
监护权是基础性的法定职责,而抚养权是基于亲子关系或抚养协议的权利,二者在权利性质、产生方式等方面有着显著差异。具体详情如下。

1.权利性质不同。监护权是法定的人身权利与义务,核心是保护被监护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而抚养权是基于亲子关系或法律规定的权利,核心是对未成年人的生活照料、教育、陪伴等实际抚养义务的履行。
2.产生方式不同。监护权起始于被监护人出生,父母为天然监护人,或者通过法定程序产生,不以离婚或者抚养关系变更为前提。而抚养权通常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离婚时需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归属。
3.权利主体不同。监护权主体可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近亲属或者法定机构等。而抚养权的主体主要是父母,即离婚后通常归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直接抚养行为包含日常生活照料、教育辅导、医疗护理等直接抚养行为。
4.变更条件不同。监护权的变更方式比较困难,需要通过法定的情形,比如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通过法院指定或者撤销程序。抚养权变更更灵活,比如直接抚养方无力抚养、双方协商一致等,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或者诉讼变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