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第一次能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不是“一定判离”。法院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唯一标准:存在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可一次判离;若无充分证据且被告不同意,多数情况下不判离,但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再诉,应准予离婚。以下是谱法邦整理的详细回答,可供大家参考。
诉讼离婚第一次能离吗
1、如果原告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家暴、吸毒、分居满二年等《民法典》第1079条所列情形,经调解无效,会判离婚。
2、如果没有法定情形、证据不足或被告坚决不同意,法院通常给双方一次和好机会,不会判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有哪些
1、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
2、法院先行调解,如果达成一致可出具调解书;调解失败则进入庭审。
3、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法院根据证据和事实判决。
4、如果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多久可以再次起诉
一般情况下,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需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比第一次大,但不是一定会判离。
法院依旧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第二次起诉时能提供更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第一次判决后双方分居满一年等符合法定判离情形,判离可能性较大。但如果证据不足,法院仍可能不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