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尾随女童进电梯还捂嘴 警方已介入调查
6月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某小区发生一起男子尾随女童事件。监控视频显示,该男子尾随一名放学回家的女童进入电梯,并在电梯关闭后强行跟随至其居住楼层,期间有疑似捂嘴、拉拽等行为。女童大声呼救后,家长闻讯后立即开门并报警,该男子第一时间被控制,女童并无大碍。
有传言称男子使用迷药企图作案,该说法不实。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只知道男子是本小区住户,尚不知其是否有精神疾病,具体情况以警方调查结果为准,不要轻信网络传言。
事件中女童独自乘坐电梯,暴露出家庭与社区在未成年人保护环节的疏忽。家长需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如拒绝与陌生人同乘电梯、紧急呼救等),物业也应通过监控、巡逻等手段强化公共区域管理。
从法律上来讲,涉事男子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或第43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处拘留并罚款。本案中,捂嘴行为已构成对女童人身自由的短暂剥夺,若调查确认其无进一步犯罪意图,警方可依此追责。
2、若女童在挣扎中受伤,或男子存在猥亵、绑架等故意,则可能触犯《刑法》:
(1)猥亵儿童罪(第237条):即使短暂捂嘴,若伴随肢体接触且主观存在故意,可定罪。
(2)非法拘禁罪(第238条):持续限制自由超一定时长即构成犯罪。
(3)寻衅滋事罪(第293条):在公共场所实施滋扰行为,破坏社会秩序。
3、女童家属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子赔偿精神损失(如心理辅导费用)及其他损害。
此案引起公众对儿童安全的高度关注,那该怎么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呢?
1、强化监护人责任和法律震慑力。
2、建议物业增加巡逻频次,并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3、普及“肢体侵犯”的法律边界,落实公众教育方案。
来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