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可以恢复吗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专利权的存续与终止直接关系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地位。很多人对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和恢复问题存在一定的误区,对此,本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1、专利权期限届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限一到,专利权自然终止。
2、未按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人未按期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导致专利权因“视为放弃”而终止。
3、主动放弃:专利权人通过书面形式主动放弃权利,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后生效。
4、专利人死亡且没有继承人。
专利权终止后可以恢复吗
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延误缴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不过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通常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申请恢复。
如果是因为自己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通常也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申请恢复。
同一产品两个专利怎么办
如果两个专利在权利范围互不重叠,可合法共存;如果两项专利的技术特征实质相同,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撤销在后申请的专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且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但是,延误复审请求期限的,可以自复审请求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