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陪照护服务”仍面临挑战 本月起全国试点
2023年以来,北京、上海等十余省市相继推出"无陪护病房"试点,要求三级医院逐步实现住院患者无需家属陪护,由专业护理团队提供24小时照护。随着记者调查发现,这项旨在减轻家属负担的政策,在落地过程中遭遇多重阻力:某三甲医院神经外科病房公示"免陪护服务费800元/天",但实际入住率不足30%;另有患者家属投诉"护工夜间睡熟导致老人坠床",导致大家对于服务质量的担忧。
2015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已新增提出“医疗护理员”这一职业。2019年,国家卫健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医疗护理员“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机制,拓宽职业发展路径。
从法律上来看,该项制度存在以下争议:
1、服务合同性质界定不清
当前患者与医院签订的《免陪照护服务协议》兼具委托合同与医疗服务合同双重属性。若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被认定为“医疗服务延伸”,则适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若界定为普通劳务服务,则需援引《民法典》合同编。
2、过失责任分配机制缺失
依据《试点工作方案》,医院需对护理员行为承担替代责任,但未明确护士指导监督义务的具体标准。
3、医保支付合法性争议
现行政策允许医院收取生活照护费,但《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医保基金仅支付“治病必需的医疗费用”。将喂饭、清洁等非医疗行为纳入收费项目,可能面临“滥用医保基金”的合规性质疑,所以其法律效力还有待检验。
4、患者选择权保障不足
虽然政策强调服务自愿性,但个别医院为降低管理成本,在ICU等科室变相强制推行免陪护,限制家属探视时间。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二条关于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规定,需通过细化实施细则加强制约。
这种情形下,该怎样破局呢?
1、建立动态价格机制。
2、完善职业发展体系。
3、立法明确责任边界,规定护理公司资质审查义务、医院连带责任比例等细则。
4、科技赋能质量监管,数据直接对接卫健委监管平台。
来源:上观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