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男子酒驾撞车找妻子顶包 因涉嫌犯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上海闵行区一男子酒驾撞车后,竟企图让妻子“顶包”。
2025年6月5日凌晨4时许,一辆黑色SUV轿车在放鹤路中央隔离栏处发生单车事故。民警到场时,自称司机的黑衣女子接受酒精检测未饮酒,但其行为引发怀疑——她试图打开变形的驾驶室车门,却对撞击部位和行驶过程含糊其辞。
警方调取公共视频后发现,实际驾驶车辆的是一名男子。警方迅速将姚某传唤至警局。经检测,姚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目前,姚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更为严重的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若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顶包行为法律责任方面,情况同样严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妻子明知丈夫酒驾肇事仍作假证明包庇,已涉嫌构成包庇罪。
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顶包行为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醉驾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因醉驾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姚某无法通过保险公司理赔,需自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
来源:环球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