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街道办副科长假卖拆迁房骗4.28亿 获刑15年
在南京浦口区,一场持续7年之久、涉案金额高达4.28亿元的拆迁房诈骗案震惊社会。案件主角陈某,身为江浦街道环保科原副科长,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江苏天禄梦科技集团董事长张某刚及多名房产中介,精心策划了这起令人瞠目结舌的骗局。
这些房源每平米价格低于市场价2000元,对众多购房者产生了巨大吸引力。为维持骗局,他们长期租赁200余套房屋进行虚假交付,甚至不惜以400万元高价回购早期以200万元售出的房产,只为避免骗局过早败露。
调查后发现,其中仅10人完成12套房屋过户,61人因获得退款或过户房产免于损失,其余受害者的购房款已被挥霍殆尽。
根据中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陈某诈骗金额高达4.28亿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是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后作出的判决。而其同伙张某刚获无期徒刑,也体现了法律对这类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
法院判处陈某15年有期徒刑,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犯罪数额特别巨大(4.28亿元)。
2、作案时间长达7年,属持续性犯罪。
3、利用公职人员身份实施犯罪,社会影响恶劣。
4、造成300余名受害人重大经济损失。
案件警示意义
该案暴露出拆迁安置领域三大问题:
1、权力监督缺失:基层官员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犯罪。
2、制度执行漏洞:拆迁房源管理存在明显缺陷。
3、公众风险意识不足:轻信"低价房"承诺。
建议严格管控政府协议印章,推行电子化备案,还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公开可交易房源信息,切断“暗箱操作”空间。
来源:封面新闻









